今年3月29日上午,海南省東方市感鄉鎮堯文村發作一起雷擊事情,一鄉民兼護林員被雷擊逝世,另一鄉民遭雷擊重傷。接到雷擊事端爆料后,海口市氣候局當即派人趕進行查詢。
據悉,當日上午8時40分左右,天空烏云密布,并下起雷陣雨。朱姓鄉民(兼護林員)和李姓鄉民跑到處于開闊農用地的一座四角亭下的小屋內避雨。雷擊發作后,二人被擊倒,近5分鐘后,李姓鄉民復蘇并報警。朱姓鄉民經搶救無效逝世,李姓鄉民傷勢較重,后被轉至海南省人民醫院救治。經現場勘查,遭雷擊的四角亭高約5米,為磚混布局,房屋面積缺乏20平方米,屋內地上較為濕潤,存有干燥的稻草。該亭是周邊最高點,其四周地形平整,為空曠的農田用地。因為未安裝防雷裝置,雷擊形成亭西面的二個角一個被擊掉、一個被擊碎。經查該亭曾幾回遭受雷擊。
這些年,氣候部門已將雷電災禍事端查詢歸入日常事務。雖然雷電發作在某個當地具有偶然性,但一個當地多次被雷電擊中,闡明其具有恰當的雷電發作條件,再遭雷擊的可能性較大。東方市3.29雷擊傷亡事端,發作在幾回遭受過雷擊的場所,曩昔既未上報也未導致群眾關注,致使釀成大禍。
氣候部門提醒,榜首,關于鄉村野外空曠場所的建(構)筑物,具有條件的應當安裝防雷裝置。第二,發作雷電災禍時要及時報告給當地氣候及有關部門。第三,對曩昔發作過雷擊的場所要提高警覺,掌握必要的防雷常識進行應對。
逢雷雨天氣時,室內人員應做到“四不要”:
1、不要敞開門窗;
2、不要使用淋浴沖涼和觸摸金屬管道;
3、不要靠近電器;
4、不要利用座機打電話。
野外人員應做到“六不宜”:
1、不宜進入臨時性的棚屋、崗亭等無防雷設備的低矮修建;
2、不宜躲在大樹下避雨;
3、不宜在曠野打雨傘或扛鐵鍬、持魚桿,揮高爾夫球桿等物件;
4、不宜在水面或水陸交界處作業,如垂釣、劃船、游水等;
5、不宜進行野外球類活動;
6、不宜停留在修建物頂層,如屋頂等處。(